承保1-5类职业,1-4类保额最高100万,5类保额最高80万
工伤意外医疗社保内费用0免赔,100%赔付。
津贴可选投保,增添住院期间员工的经济补偿
支持16-70周岁的人投保
是否涉及高处作业:投保时需如实告知“是否涉及高处作业”:被保人涉及高处作业的,需按涉高费率投保出单,投保时未按照涉高费率承保的保单,保险公司不承保任何情形下被保险人从事高处作业时所发生的任何事故,不论被保险人是否持有特种作业证书。投保时按照涉高费率承保的保单,本保单承保被保险人从事高处作业发生的意外事故,但被保险人从事高处作业时应配备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措施,出险时如因未系绑安全带导致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高处作业以《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608-2008)中的定义为准。"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工伤意外身故、伤残保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因从事保险单所载明的工作而遭受意外事故或患与工作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导致伤残或死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残疾比例赔付如下:
1-4类职业:一至十级伤残比例依次为:100%、90%、80%、70%、60%、50%、40%、30%、20%、10%;
5类及高空类职业:一至十级伤残比例依次为:100%、80%、70%、60%、50%、40%、30%、20%、10%、5%。
工伤意外医疗保障:在保险期间内,保单承保被保险人之雇员在从事被保险人之业务相关工作而发生工伤事故的,需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除外医院详见投保须知)治疗,对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所支出的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被保险人自其它社会渠道获得的补偿后,对符合当地政府颁布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承担保险责任。
误工补助:在保险期间内,保单承保被保险人之雇员在从事被保险人之业务相关工作而发生工伤事故的,经保险公司认可医院的医生证明,暂时丧失工作能力超过五天的,保险公司按照投保时约定的工资计算赔偿,最高不超过保单载明的每人误工费用赔偿限额。
误工费赔偿天数最长不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1193-2014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和临床病例休假证明,累计赔偿天数不超180天,每次赔偿天数不超90天。误工费标准按实际损失赔付,最高不超过单日限额。
意外住院津贴:在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因发生主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需住院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依据与该雇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书面协议需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单约定的每人每日住院津贴金额乘以其实际住院天数负责赔偿。
住院津贴赔偿限额标准:单次免赔天数5天,每次事故累计给付以90天为限,全年累计以180天为限。
保险公司及机构说明 :本产品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承保,本产品的销售区域为北京市(平谷区、密云区除外)。
本产品为线下产品,投保需保险公司核保通过后方可出单,线上价格条件仅供测算参考。
如需投保帮助可拨打中民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承保机构: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1层103-107A;联系电话:95500。
投保年龄 :本保单被保险人之雇员需为年龄为16-70周岁。
投保关系 :1、投保险人/被保险人: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下同)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合法成立的组织均可成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2、雇员:与被保险人存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建立的劳动关系,并签订有正式劳动合同,且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年满十六周岁的劳动者及其他按国家规定和法定途径审批的劳动者;。
2、本保单的双方关系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即保险公司与雇主单位,雇主单位为本保单唯一受益人,保险公司仅向雇主单位履行赔偿责任,雇员不具备保险金请求权。
3、本产品需要填写投保单盖章上传,并将原件寄回。
4、下载新契约投保所需影像资料:《投保单》(注:需盖章上传,并把原件寄回)
5、温馨提示:投保单盖章原件请及时寄送,若保险公司未收到投保单原件,将影响该产品下相关订单的提现及发票的开具。
职业要求 :本保单被保险人之雇员需从事太平洋产险《人身险职业分类表》(下述统称《职业分类表》)中规定的1-5类职业(不含保单列明的拒保职业)的且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自然人,从事《职业分类表》6类职业及保单列明的拒保职业的被保险人雇员不得投保。若本保险合同承保的被保险人之雇员出险时实际从事《职业分类表》中6类职业或保单列明的拒保职业,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投保人在投保时已确认本批次被保险人为从事《职业分类表》中1-5类职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人如未按实际职业类别投保,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5类职业人员涉及高处作业的,需按高空作业人员投保;1-5类职业人员涉及高处作业但未按照高空作业人员投保的,高处作业时发生意外险事故,本保单不予理赔。
投保份数 :本产品同一被保险人雇员只可购买一份。
保障区域 :本保单仅承保注册地在北京地区(平谷区、密云区除外),如涉及非上述区域企业投保,本保单不承担赔偿责任。
生效时间 :生效时间最早为T+3。
医疗范围 :本保单承保的雇员在从事被保险人之业务相关工作而发生工伤事故的,需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治疗,对事故发生之日起所支出的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用(住院治疗最长180日止,门诊最长至15日止。),保险公司在扣除被保险人自其它社会渠道获得的补偿后,对符合当地政府颁布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承担保险责任。如购买有误工补助,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扣除5天免赔天数后,按照实际工资计算误工误工费,最高不超过保单限额,单次事故不超过90天,全年累计不超过180天;
如购买有意外住院津贴,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扣除5天免赔天数后,根据保单载明金额给付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单次事故不超过90天,全年累计不超过180天;
对于未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治疗的,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医院要求 :本保单指定医院范围为:卫生部规定的大陆境内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或工伤保险协议医院,但不包括以下地区的医疗机构:北京市平谷区、密云县、怀柔区的所有医疗机构、四川省宜宾市的所有医疗机构、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医院、四川省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天津滨海、静海地区医院、山东禹城市医院、河北青县医院、河北青龙县医院、廊坊市医院、河南信阳市医院、保定市第一医院、荆州市妇幼保健院、山东齐鲁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青岛市即墨中医院。
赔付比例 : 1、被保险人的雇员发生工伤事故后,产生医疗费用我司在社保用药范围内按100%比例给付,无免赔。
2、本产品1-4类职业一至十级伤残比例依次为:100%、90%、80%、70%、60%、50%、40%、30%、20%、10%;5类及高空类职业一至十级伤残比例依次为:100%、80%、70%、60%、50%、40%、30%、20%、10%、5%。 3、如购买有误工补助,误工费每次免赔天数5天,误工费赔偿天数最长不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1193-2014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和临床病例休假证明,累计赔偿天数不超180天,每次赔偿天数不超90天。误工费标准按实际损失赔付,超纳税起征需要提供纳税证明和银行流水辅证材料,超100元/天的按此标准赔付。对于未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治疗的,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4、如购买有意外住院津贴,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扣除5天免赔天数后,根据保单载明金额给付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单次事故不超过90天,全年累计不超过180天,对于未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治疗的,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保额说明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供工伤认定书后,列入保险责任。1-4类职业猝死保额为意外身故保额的80%,5类及高空作业职业猝死保额为意外身故保额的30%。
特别提示 :1、本保单最低起保人数为5人。本保单的被保险人雇员年龄为16-70周岁(65-70周岁的人数占比不得超过保单总人数的5%);本保单承保被保险人雇员若为超龄人员(男已满60周岁或女已满55周岁)且发生保险事故,可按照国家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伤残程度鉴定书或认定书;且定残标准按《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执行。
2、被保险人从事高处作业时因未系绑安全带、未带安全帽或未使用其他安全措施导致的意外事故属除外责任。高处作业定义如下:国家标准GB/T 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3、除高空作业证外,未取得对应的特种作业证书进行特种作业操作引起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发生特种作业操作引起的意外事故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配合保险公司提供特种作业证书,未能提供特种作业证书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特种作业的相关定义以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为准。
4、一旦发生单次涉及2人及2人以上死亡的安全事故,被保险人必须提供国家行政单位出具的《工伤认定书》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安监事故证明》。
5、一旦发生本保险单所承保的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应该在48小时内通过太平洋保险客户服务电话(95500)向保险人报案(如果是死亡案件,需在出险24小时内报案),并在七天或经保险人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以书面报告提供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损失程度,并协助保险人进行调查核实。否则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6、本保单不承保以下行业:“影视及演艺业、体育运动业、矿业/采矿/地下作业、窑炉/烟囱建设及拆除业、林木业、石油天然气勘探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钢铁及金属冶炼业、危险品/危化品生产行业、桥梁/隧道工程业、木材加工业、家具/家私业、石材业、船舶/造船业、物流运输业、人力资源/劳务/派遣业、远洋渔业、电梯行业、钢丝绳行业、金属制造业”。
7、本保单不承保以下工种:铁矿工人、村民、金属制品工人、人力资源、电梯安装工人、陶瓷厂工人、电梯维保工、船员、航空器机组人员、水下作业人员、地下作业人员、驯兽师、火药/炸弹/爆破生产或操作人员、铁塔架设和拆除、塔吊工人、保镖/特种兵/军人/武警/公安/警察/消防及相关人员、通信天线架设/维护人员、战地记者、空调/安装/维修工、幕墙安装/维修/清洗工、钢骨结构工人、脚手架工人。具体以后职业分类表为准。